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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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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01-17 11:31:02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16 |
我省进一步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2007年,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3%,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6.07%,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已有46个县基本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各地新建、扩建了11.3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生活基础设施。全省投入3.9亿元,继续实施2007-2008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改造了56万平方米的危房。这项工程自2001年实施以来,全省已多渠道筹措资金27.8亿元,改造了302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危房。各地还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资金共8878万元,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年初,全省一、二类县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40元和20元,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按照三类区标准执行。年底,省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目前,提高标准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305元。 建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全省1.29万所农村中小学、教学点配备上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至此,全省初中、小学装备的计算机已达29.8万台,所有初中学校已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农村小学的开课率也达到了57.5%,农村中小学生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全省共选派近5000多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或薄弱校支教;认真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选拔52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组织开展特级教师和学科教学带头人“送培下乡”,加大农村教师、中小学校长参加省级专项培训比例,全年仅省级教育培训机构就培训农村教师和中小学校长1300多名,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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