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高校和省属中职学都要设立一名新闻发言人,并且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教育厅昨日要求各地尽快确定并保送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应由单位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担任,各单位均须设立新闻发言人一人,不仅如此,单位要为被确定的新闻发言人配备1-2名助理,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学校新闻发言人人选确定后,省教育厅将于近期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教育厅指出,新闻发言人有五项工作职责,其中一项是接受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记者通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重要工作安排及其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应公开发布的教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