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为解决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住宿难问题,福建省级财政将设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金,重点支持和推动贫困地区、山区和革命老区寄宿校建设,并确保建设工程最低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今年,福建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其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具体规划建设寄宿校所需要的各种生活用房,包括寄宿生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学生厕所、卫生保健室等;二是添置寄宿生生活用房的各种设备,包括床架、餐桌椅、卫生保健室必要设备和药品、开水房、浴室及食品卫生设备等。专项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的,且急需改造的农村寄宿校学生宿舍楼和食堂的建设补助,不得挪作他用。列入省级以上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地方财政投入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