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昨日立法论证,职校拟实行学分制,可先工作后毕业 职业学校买卖学生将被重罚。《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昨日召开立法论证会,《条例》拟规定,职业学校买卖学生,以及虚假招生等,罚款最高10万。据悉,今年内《条例》将出台。 禁止通过中介招生 《条例》针对违规招生行为设置了5种禁止条款: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通过中介组织或者个人招生;买卖学生生源;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出卖毕生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果职业学校有以上行为,有关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到10万罚款。 职业学校之间学分互认 为了让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有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条例》拟规定,职业学校之间实现学籍、学分互认。学分互认学籍互认限于同类的职业学校之间。 中职和高中可互相转学 《条例》拟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生可以互相转学。也就是说,职高生可以直接转学到普通高中就读,高中生也可转到职业学校就读。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转学仅限于中职和普通高中之间,重点中学不在此列。 学分可存入学分银行 《条例》的出台,将有可能颠覆传统学制,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一般实行2年理论课,一年实习课程。《条例》拟规定,职业教育实现弹性学制和学分制。这条规定相当于为职业学生设立了一个学分银行,学生可把自己的学分存起来,然后出去工作,到时再回来读,到了存满学分的时候,把学分取出来去换取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当然学生也可以提前修满学分,提前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