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安徽省有的地方为实现“普九”目标而背上的债务包袱沉重,成为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 “烫手山芋”。有关专家指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刻不容缓,但首先要锁定债务范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全面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划定了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目标和范围。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为完成“普九”及“两基”达标任务,各县区在无可靠财力支撑的情况下,普遍“举债普九”,形成了“低水平的普九、高负担的债务”局面。因此,涉及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就成为该省急需化解的农村义务教育主要债务。《通知》明确指出,全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向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个人借款等形成的债务。 《通知》还要求,农村中小学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经清理核实锁定后,从学校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剥离出来,全部划归县(市、区)政府管理。农村完全中学教育债务中的义务教育债务数额,按债务发生时其初中学生人数比重及初中学生教室面积比重等因素折算确定。国有农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当地清理化解范围。对世行贷款、其他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中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省财政厅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该省将在严格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今年该省财政已经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对各地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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