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我省继城乡同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省政府为落实中央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省教育厅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上来,统一到赵树丛副省长讲话精神上来,高度重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认真抓好省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 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了长期、规范、系统的制度设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较,具有这样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 二是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强调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要求拓宽助学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工作,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等。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无息借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是既扩大了资助面,又提高了资助强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更多更必要的帮助,这项政策将覆盖我省63万高校学生和87万中职学生,实际享受资助人数将近100万。 四是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机构。资助政策不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要确保公平、公正地将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付出不懈的艰苦努力,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认真负责,把这件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逐级传达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学习,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是全面落实新资助政策体系工作的组织保障。新的资助政策实施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和各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量会显著增加,任务十分繁重。我省已将原“安徽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更名为“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适当充实人员,统筹管理我省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集中精力,周密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各市、县要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尽快建立专门机构,调剂人员编制,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从而形成自上而下、覆盖全省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体系。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配备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工作人员,形成一支适应新资助政策体系需要的管理队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最终取决于学校工作的落实。学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高校要按照皖政[2007]74号文件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中等职业学校也要根据在校生规模大小,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要调动一切力量保证新资助政策规范、有序、有效地落实。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倾注更多的情感,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看作自己的孩子、兄弟姐妹,要带着深厚的感情,通过满腔热情和周到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工作中,资助对象的评定工作是重要环节。各学校要根据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运用公正、公平、有效的认定方法。严格把握资助条件,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实现资助政策的目的。 市、县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和学校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保持有关资助工作的各类信息上下连接、沟通顺畅,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定期调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 三是细化资助工作步骤,实行政策公开、资助对象条件和金额公开,严把审核关口; 四是科学设计资助方案,避免出现资助强度偏大或偏小等情况; 五是建立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估和检查机制,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必须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必须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资助要以育人为目的,这应当成为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各学校要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 二是必须与学校教师工作职责相结合。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和特点,满怀爱心,切实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达到“送温暖、解困难、增信心、长才干”的效果。 三是必须学校收费管理相结合。学校在加大学生资助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非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提高他们依法交纳学费的意识; 四是必须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学校要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塑造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督促学生按时还贷,为金融机构降低管理风险; 五是必须资助目的和效果相结合。要通过奖学金的发放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热情;要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国家最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岗位和基层工作,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努力回报社会;要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