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4月9日,新疆招生办公室正式出台了《自治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暂行办法》,高校招生将建立信息“六公开”制度,其中首次将录取入选的特招生考生名单列入公开信息之列。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中,自治区招办建立的“六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这些信息将通过网站、媒体等向考生和家长公开发布。 其中,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一项中,今年首次加入了经有关高等学校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以及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