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广大高分考生就学愿望,经省教育厅批准,部份院校增加招生招生计划招收中职毕业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9月25日至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补报志愿要求及志愿设置仍按黑招考办中招字[2006]16号文件《关于2006年我省高职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补报志愿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 3、此次考生补报志愿仍按原报考专业类别补报,不允许跨专业类别补报。凡是按考生志愿录取的高职本、专科考生,一律不允许补报。 4、补报志愿的考生分数要达到省招考办公布的各专业补报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市(行署)、县(区、市)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5、我办将于9月25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各院校专业补录计划及各专业补录分数线。 6、请各市(行署)招考办务必在9月28日上午9:30分之前将补报数据上传我办。 7、补录时间为9月29日一天,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请参加补录的院校在29日上午8:30分准时上网审阅电子档案并及时上传录取信息。 8、补录原则为仍按各专业类别补录计划120%确定最低补录分数线,在最低补录分数线以上实行一次性投档,如第一志愿院校专业计划生源不足,再投放一下志愿考生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