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4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24日起正式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照计划,从2006年到2010年,每年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服务期满后将在就业、扎根基层工作、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年高校毕业生14.5万人,就业压力较大,此次“三支一扶”计划将把我省实施的“村村大学生”等毕业生就业工程数量年增加到2000人。
“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和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凡全国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农业、畜牧、医学、师范、美术、体育、经济类等专业学生和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档案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县级人事部门主要负责。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和年400元的交通补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由人事部门颁发证书,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省里鼓励原服务单位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重点扶贫县就业,从报到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同时高定一档职务工资。连续工作5年后,可由政府代偿助学贷款。
从今年开始,省、市、地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对“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已被录取为本科生、研究生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对于服务2年以上报考“专升本”、研究生的,给予适当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高校的,可在总分中增加20分。
目前,省人事厅已从全省11个地(市)和农垦、森工系统上报的4600个招募岗位中遴选了1000余个岗位。毕业生可于5月24日至31日报名。报名者首先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经人事厅确认后,填写下载的登记表,经学校审核盖章,于6月1、2日到省人才中心进行正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