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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6年高校招生确定四项治理重点
更新时间:2006-03-29 11:43:49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20 
  

 

  27日,200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并将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列为治理的四项重点。这是记者从27日举行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副省长程幼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各地市有关负责人及各高校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副省长程幼东代表省政府分别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状。

  会议指出,今年我省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阳光工程”,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各高校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原则,重大问题集体决定。

  要开展“四项重点治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今年教育部把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列为治理的四项重点,我省要坚决、彻底地治理乱收费,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坚决、彻底地杜绝违规招生、违规录取问题,未经省招办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招办盖章省内高职学校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无效,考生一律不得提前入校学习。不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擅自录取考生,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追究责任。要高度警惕和防范社会上的非法中介和诈骗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迅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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