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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市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
更新时间:2007-06-14 16:08:36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13 
  

    2007年春季开始,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山东各市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

    青岛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创造有利条件。2006年青岛市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已达250.15元和318.32元,超过了生均90 元的省定最高标准。免除了55万名农村义务阶段学生杂费,投入了460万元,对10.3万人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今年春季开始又免除了全市城乡1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切实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从源头上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创造了条件。

    淄博市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2006年11月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对落实新的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部署,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免杂费标准按省市政府“一费制”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县按比例共同承担。免杂费资金按分季度拨付,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拨付到位。2007年,淄博市享受免杂费学生人数为310802人,免杂费资金安排计划为7099.94万元。春季开学后,淄博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到免收杂费政策的实惠。

    枣庄市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各级财政、教育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标准、渠道,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资金等改革专项资金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保证学校正常经费运转。二是实行“校财局管”。各区(市)按照中小学财务“县级管理、分校核算”的要求,在区(市)教育局建成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中小学财务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预算管理资金。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做到中央、省规定的“三个不准”: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市、区(市)按比例承担的配套资金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不能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政府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把这项改革作为政府督查和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重点监督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

    烟台市推行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2006年11月28日,烟台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烟政发〔2006〕136号)。2007年1月26日,烟台市召开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从2007年开始,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同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烟政发[2007]1号),将“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工程”列入2007年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从此,烟台市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告别了向学生收取杂费的历史。

    潍坊市为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障教育投入。要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自2007年起,在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7961万元,用于应由市县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年内县市区都要制定新的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按标准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已经超过省定最低标准的,要按《教育法》的规定做到逐步增长,不得降低,杜绝出现“挤出效应”。明确规定,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中不包含省、市两级财政已经承担的农村小学生均30元、初中40元部分,不包括按规定用于农村中小学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目前,15个县市区(含3个市属开发区)2007年预算内公用经费定额都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10个县市区预算内公用经费定额都明显高于省定最低标准,滨海区达到小学120元/生,初中220元/生;寿光市和诸城市达到小学90元/生,初中130元/生;昌邑市分别达到小学90元/生,初中115元/生。今年春季开学,潍坊市有679493名农村学生享受到改革成果,占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76%。享受免除课本费的学生为46889人,占免杂费学生的6.9%;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6557人,占免杂费学生的0.96%。

    济宁市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使用不出问题,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县市区,强化监督检查力度。2007年上半年调查情况表明,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规定,新机制改革实施顺利。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全市严格按标准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落实了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兖州市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包括在兖州市内经商、务工子女)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并免费为学生提供一套基础训练费,对寄宿困难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和汶上县全部免除了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兖州市和任城区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兖州市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都达到90元;任城区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50元,小学达到40元。

    泰安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007年,泰安市委、市政府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和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并通过《泰安日报》予以公布。截止3月底,该市第一季度改革专项资金2571.4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校账户。全市第二季度改革专项资金目前已拨付到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校账户1982万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改革资金到位情况、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滞拨、挤占、挪用、截留改革资金,将改革资金挪作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用于偿还以前的债务等现象。

    威海市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了源头治理。一是努力使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内公用经费实现较高水平的保障,在较高层次上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6年,威海市预算内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扣除免杂费资金)已达到了农村小学144元,农村初中199元,较全省小学、初中最高标准分别高出54元和109元。2007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威海市加大了考核和督导力度。年初,他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内容中,做为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方面之一,引起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4月下旬,他们协同财政部门对各市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杂费、公用经费等专项资金预算、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导。目前,各市区在年初预算中均高于去年标准安排了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了学校。二是继续做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和“两免一补”工作。威海市2006年秋季免除了13.6万学生184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杂费。今年春季,在免杂费资金按季度及时拨付到校的基础上。对农村义务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了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农村贫困学生乘班车、寄宿生活费政策。对民政部门确定的贫困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应补尽补,不受比例限制。威海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补助农村贫困学生乘班车做法,新华社等几家媒体给予了报道。

    滨州市紧紧抓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机遇,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滨州市8县区中有3个经济困难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最低标准小学30元、初中40元,其余5个县区都达到初中65元、小学60元以上,邹平县、无棣县按照不减少县级财政投入的要求,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初中都达到了80元,小学分别达到65元和60元。博兴县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办学的积极性,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和小学分别达到了105元和90元。在资金的管理上,滨州市8县区全部实行了校财局管,有效控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杜绝了截留、挪用教育资金的现象。

    临沂市采取措施,重拳出击教育乱收费,确保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一是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149号),规定从2007年新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施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学生的杂费,提高该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10元,提高到小学生均30元,中学生均40元。二是为了狠刹乱收费歪风,春节前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制止中小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并按照省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以县区为单位集中清理中小学收费行为。清理中发现属于学校乱收费行为的,要立即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学生。《通知》同时要求各县区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做好今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精神的宣传,将《通知》复印后寄往各县区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并将《通知》全文登载在《沂蒙教育》刊物和市教育局的网站上。从点击率上和调查情况看,这些措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三是明察暗访,重拳出击。在下发传真电报和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春节假期刚过的正月初九,市教育局就与市政府纠风办的同志一起,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到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较严重的县,深入中小学特别是农户家中进行明察暗访,查清了被举报学校的乱收费事实。为了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个别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不合理费用的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精神,教育局与市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了通报,对10名乱收费学校的校长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有2名校长被撤销校长职务,有3名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有3名校长行政记过处分,有1名校长行政警告处分,有1名校长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将该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鲁南商报、临沂日报、沂蒙晚报、市教育局网站、《沂蒙教育》等宣传媒体都做了报道。这一做法,群众拍手称快,社会各界叫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目前,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普遍达到40元和30元,并且做到了及时拨付。该市临沭县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元,兰山区和罗庄区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90元,超出了市定标准,而且临沂市罗庄区和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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