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下午,88名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家代表全部551名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京接受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和文化部主要领导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在人民大会堂为他们颁发了证书。颁证仪式由文化部主办。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载体,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其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命名和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文化部于2007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包括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这次公布的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1名,包括了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5大类。两批共77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