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化解“普九”债务过程中,为建立化债和控债长效机制,西昌市强化了新增债务惩戒机制: 一是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批准; 二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债务刚性约束,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学校和相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三是对违反规定举借新债的学校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是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化债资金及资金损失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财政、教育、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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