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4月开始,全省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服装、床上用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杜绝无标生产,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原省定学生服装招投标试行办法停止执行。日前,省教育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完善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学校采购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审核备案制度,加强对学校采购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供货企业的管理工作。省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生产供货企业进行条件审核和登记备案工作。经考核不具备生产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条件的企业、连续两年在学生服装或床上用品招投标中未中标的企业、质量管理达不到浙江省纤维检验所要求的企业、经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予登记备案。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每年由省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审定后发文公布,企业凭此方能参加各地组织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通知规定,浙江省纤维检验所对学生服装及床上用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学生服装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的采购管理。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要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和学校不盈利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学生购买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统一采购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必须采用招投标办法。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由县(市、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采购。高等院校的学生服装(含运动服)和床上用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招投标活动,不得以学校某个部门为单位组织采购。学生床上用品也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采用由企业在学校设点销售的方式,但必须有两家以上企业同时设点,供学生个人自愿选购。各地和各高校的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由组织采购单位统一报省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备案。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设立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采购招投标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采购招投标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571-88008711、87065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