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阶段来,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落实学生食堂补贴、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高校食堂工作。市属11所高校(包括泉州师院和10市属高职高专院校)均已按要求,由学校代垫3月份省市财政给予学生的临时补贴,在3月15日前发放到学生餐卡,同时落实学校给予学生食堂的补贴资金。各高校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师生反映比较满意。主要做法有: 一、市领导亲自部署工作并深入高校督导 春节刚过,市委书记郑道溪,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宋长青,副市长潘燕燕等市领导深入高校调研、指导高校食堂等工作。接到教育部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期关于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文件后,市领导立即批示有关部门和各高校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就落实文件精神作了部署。3月20日,宋长青同志又带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到泉州师范学院、黎明大学、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深入高校食堂仔细了解饭菜价格、质量和学生反映,在高校食堂与学生共进午餐,同学生亲切交谈,听取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做好高校稳定工作,特别是食堂工作进行具体督导。 二、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工作的落实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时召开委局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会议、文件和省、市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研究落实工作的办法,并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具体部署工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定市财政给予学生临时补贴的方案,抓紧落实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并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统计和上报。3月上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带领三个调研组,分别深入到我市各高职高专院校,对各高校学期初工作,特别是食堂工作进行调研指导;3月17日,市委教育工委又召集高校分管领导传达上级要求,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推进工作。 三、各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工作 各高校对学生食堂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要求,针对本校实际,采取有效的办法落实各项补贴,稳定食堂饭菜价格,做到提高认识求重视、明确责任求落实、完善机制求长效。据统计,市属11高校按要求代垫3月份省市财政给予学生每人20元的临时补贴,合计991800元,已在3月15日前发放到学生餐卡中,同时落实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特别补助和学校给予学生食堂的补贴资金。泉州师范学院补助贫困生2100名,其中特困生800名,给予各类补助特困生每人每月70元,一般贫困生每人每月50元。为保证食堂正常经营,各高校落实学生食堂“零租赁”要求,或减免水电费,或发放粮油补贴,并加强与经营者沟通,引导他们端正思想,改进作风,通过降低成本让利于学生,稳定饭菜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做好食堂服务,配合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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