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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更新时间:2008-04-03   来源:搜学网   点击数:10 
  济南市教育局规定,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
  
  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经济南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据悉,今年省城的高中新生录取工作预计7月5日开始,招生录取将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各招生学校要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此外,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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