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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无障碍”接收灾区学生
更新时间:2008-05-27 10:15:16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41 
  

    沈阳市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决不能因证明材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来沈阳的四川灾区学生及时入学。

    昨日(5月26日,下同),沈阳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该市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内的教育机构做好接收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来沈就读工作,接收范围为教育部2008年延期高考的四川重灾区涉及的40个县。

    沈阳市教育局成立了接收地震灾区学生来沈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苏文捷担任组长。

    通知提出,来沈就读的地震灾区学生可先入学,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沈阳市入学的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原则上需要提供四川灾区县区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包括有合法的领养手续人员)提出的申请,由现居住地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为灾区学生开辟办理入学手续的快速“绿色通道”,无条件、无障碍地做好入学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接收学校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学生及时登记造册,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市教育局,通知中强调:“对于在接收灾区学生就学的过程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要迅速与市教育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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