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公安、教育部门对2008年西藏自治区达到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录取资格进行了复查。现已查实有22名考生违反了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决定对17名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5名考生的录取条件给予限定。
在取消录取资格的17名考生中:假冒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3人,假冒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的11人,伪造出生材料以虚假户口申报的1人,非投资经商者直系亲属1人,报考手续不全的1人;对5名考生的录取条件给予限定:其中2名考生以区内少数民族报考的限定为区外少数民族身份,3名考生由不限报限定为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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