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一名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今年“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将有可能为你进入理想的高中阶段学校投下重要一票。这是从市教委昨日公布了《2006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透露的信息。 根据《指导意见》,在“零志愿”差额录取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值将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自主招生学校则应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学业考试成绩相结合招收学生的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六至九年级试用)》为基础,全面考察初中毕业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各类获奖记录等个性特长也将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为确保考评质量,市教委强调,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将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其中,小组互评的学生数不宜少于15人,由班主任和本班任课教师组成的班级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年。 |